感谢广大投资人对登记工作的参与和支持。经认真审核,现就有关审核情况及申请复核阶段的要求公告如下:
一、信息审核情况
(一)身份信息审核情况。信息审核包括身份信息审核及投资信息审核。目前,公安机关已完成对身份信息的审核,并已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告知投资人登录平台查看审核情况。经审核确认是本案投资人的,反馈为“通过”。否则,反馈为“不通过”。反馈时,根据投资人登记情况视情予以提示。
(二)投资信息审核情况。公安机关正在抓紧进行司法会计鉴定。待司法会计鉴定完成后,将另行反馈对投资信息的审核情况。
二、申请复核
(一)申请复核期间:2016年8月10日至2016年9月10日。
(二)申请复核方式:投资人通过本案登记系统进行操作并提交复核申请。
(三)申请复核操作:申请复核的,可在本案登记系统选择“申请复核”选项,并对需要修改的信息进行填选。身份审核通过的投资人不能修改相关身份信息,但可以修改投资信息;身份审核不通过的投资人,可参考提示内容进行修改;对提示信息为“注册信息未提交”的投资人请认真核对填写的信息并及时提交。
(四)注意事项
1、在申请复核期间,此前未登记的投资人可以登记信息,公安机关将根据登记情况另行审核并反馈;
2、投资人可以修改登记信息,系统将以申请复核期间结束前最后一次提交的信息为准;
3、投资人对复核工作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安部网站(www.mps.gov.cn)“警民互动”栏目或向居住地、报案地公安机关反映。
三、其他。投资人登记的信息将作为公安机关办理案件及配合依法统一处置涉案资产的重要参考。公安机关将全力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公安机关昆明泛亚有色案件专案组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