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广大“e租宝”案件投资人对登记工作的支持。现就身份信息申请复核阶段的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情况
(一)审核情况。此次审核的对象包括申请复核身份信息的投资人及新登记的投资人。经审核确认系本案投资人(包括投资“e租宝”和“芝麻金融”)的,反馈为“通过”;否则,反馈为“不通过”。同时,为增强反馈工作的指引性,平台在反馈时将增加提示,根据投资人申请复核或登记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提示。
目前,司法审计工作正在深入开展。待司法审计完成后,将另行反馈对投资信息的审核情况。
(二)有关问题。部分投资人申请复核或登记信息存在以下问题:
1、未填写姓名或证件号码;
2、填写的姓名、证件号码不实或不规范;
3、未登记投资信息;
4、未提交审核投资信息;
5、重复注册登记;
6、只申请复核,但未修改登记信息。
二、有关工作安排
(一)工作期限。平台将根据投资人登记情况分类作出安排,并设定为期一个月的期限,期间为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9月15日。
(二)分类安排
1、未通过身份复核的投资人。请结合反馈时的提示信息,在上述期限及时修改、核对登记信息并提交“再次申请复核”(参见本案登记系统有关操作提示),平台将每周审核一次并及时反馈,也可到公安机关解释说明。
2、未通过身份初核的新登记投资人。请参考公告(五)有关申请复核身份信息的工作要求,在登记平台进行操作并提交复核申请。投资人可多次修改登记信息,系统将以此期间结束前最近一次提交的信息为准。9月15日之后,公安机关将统一进行审核、反馈。
三、注意事项
1、请未通过审核的投资人认真核对登记的姓名、证件号码、投资信息等内容,注意填写的姓名、证件号码中是否有不当标点符号、空格、残缺等问题,及时修改、核对或提交审核。
2、请使用他人身份信息投资的投资人,及时会同名义投资人到现居住地或报案地公安机关进行说明,并提交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将视情联系投资人进行调查,并主动提供投资人的网上登记申报编号。
3、请重复注册的投资人尽快注销重复账户。
4、为避免循环登记审核,提高登记工作效率,8月15日至9月15日,本案登记系统将暂不受理新的登记。待主体登记、审核工作完成后,将再予开放,并另行通知。
5、投资人对登记及审核工作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安部网站“警民互动”栏目或向居住地、报案地公安机关反映。
特此公告。
公安机关“e租宝”案件专案组
2016年8月15日